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高质量战略安排,加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建设,基于前期申报工作,国家数据局近日正式回函,批准天津市、河北省(雄安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等七个地区启动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建设工作。
接下来,各试验区将集中精力解决影响数字经济发展质量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着重在以下五个方面展开工作: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突破关键数字核心技术、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化改革。各试验区将梳理相关政策、重大改革措施、综合授权事项、预期成效、重大工程项目等清单,并制定具体建设方案,经审批后,开展针对性的试点试验。目标是探索数据要素如何有效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力争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高质量改革先锋和创新源头。
国家数据局将与相关部门合作,做好改革的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加大对试验区的政策支持,总结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成熟条件下的改革成果转化为全国性的政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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